作者:余杰
《独立宣言》中开篇的“我们人民”,不需要罗斯福和左派知识分子自作主张地“代表”他们。为小企业主代言的伊文斯致信罗斯福说:“现在最高法院向您提出了异议意见。您和您那些追随共产主义的教授尽了最大的努力想让美国变成俄国,您和您的属下们已经并且仍在迎合这个国家里的游民、闲汉、文盲,以及各式各样的地痞流氓。”反对新政的民间组织“自由联盟”的领袖史密斯指出:“首都只能有一个:要么华盛顿,要么莫斯科。自由美国和共产俄国……只能二者选其一。国旗只能有一面:要么星条旗,要么无神论者的苏联国旗……胜利只属于一方。如果宪法获胜,就是我们获胜了。”这才是美国真正的民意。
前总统胡佛呼吁公众“为自由而战”,“美国是最早将人类自由写进宪法的国家,但这部神圣的法律却遭到了蔑视”。前共和党领袖海勒姆·约翰逊是西奥多·罗斯福在一九一二年大选中的竞选伙伴,在罗斯福宣布填塞最高法院计划的第二天,这位老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我们正在通往法西斯的路上。他会变成一个十足的独裁者……我不会对一个人微弱的反对力量抱有任何幻想,但我宁愿在这样一场战斗中战死。”就连一直对罗斯福百依百顺的民主党人也忍无可忍了,民主党参议员惠勒当面告诉罗斯福:“在我国,许许多多的人们把最高法院和宪法视为一种信仰,而事关信仰的斗争不可能不激烈。”惠勒在国会的辩论中愤怒地指出:“希特勒先生采取行动‘以顺应时代的需求’。墨索里尼亲自设立了法院,以便能够‘顺应时代的需求’。……德国有法院,意大利有法院,俄国有法院;当独裁者觉得有必要时,他们会将人员安插在这些法院里,以顺应所谓的时代的需求。”
就连民主党的议员特别是南方保守的民主党人也对罗斯福对权力的贪得无厌感到不满。因为即使不同意最高法院的很多实质性判决的人也认可最高法院的司法权威。两党的参议员们提出了一份反对填塞最高法院提案的报告,该报告直截了当地指出,这个计划“是我们国家里从未尝试过的对司法权的侵犯”。报告指出:
请让我们——第七十五届国会的议员们——用后人无法忽视的语言宣布:我们想要拥有的是一个独立的最高法院,一个无畏的最高法院,一个勇于捍卫人民自由、公开发表真实想法的最高法院;而不是一个出于恐惧或受任命权力或派系热情所驱使而对国会制定的所有法律都予以赞同的最高法院。我们不是法官的法官。我们并不高于宪法。
该提案将会使法院屈服于国会和总统的意志之下,并由此摧毁司法体系的独立性,而后者是对个人权利的唯一保障。该提案的最终施行将会使我们的政府变为人治而非法治政府,其实际施行将会使宪法由政府的行政分支或立法分支说了算……
该提案应该被坚决地予以否定,以杜绝类似的提案再此被呈递给美国自由人民的自由代表们。21
该报告如同对总统的弹劾书,“若将填塞法院计划视为对美国精神中所有神圣原则的违背,那无异于是将罗斯福标榜为国家的敌人”。
参议院多数党领袖、罗斯福的应声虫约瑟夫·罗宾逊的突然离世(在国会推动这个不得人心的计划让其精疲力尽),是对该议案的最后打击。参议院最后的表决是七十票对二十票,彻底否决了填塞法院的提案。
罗斯福失败了,但他以另一种方式获胜,他宣称,“我们输掉了这场战役,但我们赢得了整场战争”——因为最高法院在其压力之下很快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向,抛弃此前对政府权力之专有范围所采取的限制性方法。因而,杰克逊大法官对填塞法院之战如此总结说:“论战的每一方都声称取胜来安慰自己。总统的敌人挫败了有关法院改革的议案——而总统则实现了法院的改革。”22
保守派的法兰克福特大法官曾说过,首席大法官休斯“实际上是两个法院的首脑,在休斯主持最高法院的十年的两个阶段中,最高法院的法官……截然不同了。”前期休斯法院从一九三零年首席大法官的任命到一九三七年,在一定程度上遵循宪法原旨主义和司法克制的原则,废除了大部分新政立法,包括十二个宣布新政措施无效的判决。但在一九三七年四月之后,最高法院的判决迅速倒向支持新政,维持每一项提交其审查的新政法律,包括某些与早些时候被宣布为无效的法律基本上类似的法律。倘若断言一九三七年最高法院的法哲学发生了真正的革命并非太过牵强,一位评论者甚至将转换跑道的最高法院形容为“宪法革命有限公司”。23在最高法院的大理石大厅内显然回响着罗斯福的怒吼,大法官们不可能没有听到。一九三七年最高法院的改旗易帜,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对填塞法院计划的保护性回应,是“挽救了九个人的即时转变”。
而更为致命的是,在罗斯福超级漫长的十二年零三个月的总统生涯中(在美国历史上空前绝后),随着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逐一退休或凋零,他先后任命了组成最高法院的八名大法官——另外还将柯立芝总统任命的大法官斯通提升为首席大法官,其任命的大法官人数之多,仅次于国父华盛顿。24
一九四一年,胡佛任命的首席大法官休斯退休,罗斯福任命其信任的斯通继任首席大法官,从而将最高法院完全置于其控制之下。
罗斯福通过任命大法官这一合法途径来逐渐改变联邦司法体系,即便在他去世之后,“罗斯福的最高法院”仍运行多年。美国被诱入左倾轨道,而要脱离左倾轨道需要付出加倍代价。
“战时总统”:美国历史上唯一加冕的国王
罗斯福是操纵人心的大师,他比严肃而待人冷漠的威尔逊更加“亲民”,或者更准确地说,善于营造亲民形象。威尔逊的脸微长而窄,拘谨而高傲;罗斯福的脸大而圆润,时常带着伯父般的慈祥和笑容。
罗斯福新政的“成功”(至少是其娓娓道来的“炉边谈话”及新闻媒体所塑造出来的“成功”)让多数美国民众相信:自由市场的观念过时了,美国需要的,是新的政府管控、社会保障和政府支出项目;分权的观念也过时了,美国需要一个集权的总统,权力集中才能办大事——近八十年之后,“欧巴马新政”即是对罗斯福新政东施效颦的败笔。
但是,罗斯福仍对其集权地位和集权程度不甚满意——如果与希特勒、墨索里尼和日本天皇相比,这种不满意确实是可以理解的。与威尔逊一模一样,罗斯福以让美国避开欧战为其重要选举口号,“我国的政策不是要走向战争,我们政策的唯一目标就是要使我国和我国人民避开战争”;但他偏偏以带领美国迈向比一战更惨烈的二战,而成为国家英雄及半个独裁者,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刻意用参战掩饰其新政的失败——一旦实行战时经济政策,一切经济困窘必将迎刃而解。
在新政体制下,美国知识分子的话语立场出现了令人窒息的一致局面。自由渐进主义在美国已被认可的思想中一统天下,受到大众的高度赞扬。罗斯福的撰稿人、智囊团和朋友们几乎不会有不一致的意见。他们一直在告诉总统(他们也告诉彼此)他(或他们)想听到什么。这种习惯最终剥夺了人们独立思考的必要。他们确实不习惯深谋远虑了。
与此同时,保守主义者被妖魔化为法西斯的同路人。受到罗斯福政府打压的异见者群体包括“美国第一委员会”(AFC)。该委员会的成员致力于让美国避免加入另一场野蛮的欧洲和亚洲战争。军事专家汉森·鲍德温是其中的一员,他在《二战中的大错误》一书中写道:“毫无疑问,允许乃至怂恿世界上两大专制政体互相打斗以至于精疲力尽,这是符合英国、美国和世界的利益的。这么一场争斗,其结果是削弱共产主义和纳粹主义的力量,这只能有助于一个更加稳定的和平局面的建立。”该委员会拥有八十五万成员以及数百万支持者。后来出任总统、此时还很年轻的约翰·肯尼迪和杰拉尔德·福特皆是其支持者。罗斯福发起了一场对该组织的迫害运动,三番五次求助于联邦调查局和国税局,甚至将这些爱国者打成纳粹的支持者。25欧巴马和拜登也都学会了这样的手腕。
其实,罗斯福和左派们才一度是法西斯的同路人——一九三三年,墨索里尼的航空部长、法西斯空军元帅、意大利利比亚殖民地总督巴尔博访问美国,受到美国官方盛大欢迎,罗斯福夫妇在白宫为之举办午餐会。美国驻意大利大使雷肯里奇·朗——他是威尔逊在普林斯顿大学的同班同学——向墨索里尼转达了“罗斯福总统对于巴尔博将军及其随行人员精彩飞行表演的羡慕和钦佩之情”。两年后,朗特意访问特里波利,授予巴尔博由国会审批、罗斯福核准的“美国杰出飞行十字勋章”。
罗斯福在日本偷袭珍珠港事件中扮演的角色耐人寻味:关于他事先从不同的情报渠道得知日本的偷袭计划,并命令航空母舰离开珍珠港的传说,至今无法证实。但下面这个细节是真实的: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六日,罗斯福得到截获的日本密电,并告诉助手哈瑞·霍普金斯:“这意味着战争。”他却没有及时警告驻守夏威夷的海陆军将领。另一个细节也是真实的:在珍珠港事件发生的十天前,战争部长亨利·史汀生在日记中有一段陈述——他因与罗斯福见过面,讨论迫在眉睫的日本将发动战争的证据,问题是“我们应该如何操纵他们(日本人),让他们打响第一枪,而又不会给我们带来太大危险”。史汀生后来面对国会质询时说,等待敌人“跳到你身上、拿到主动权”是危险的;不管怎么说,“让日本人开第一枪,我们意识到为了得到美国人民的全力支持,这是可取的……应该让每个人思想上对于谁是侵略者毫不质疑。”他的这番解释不足以慰借在那场偷袭中丧生的两千三百三十五名军人和四十九名平民的家人。
一旦参战,罗斯福就成了权力更不受约束的“战时总统”。《纽约时报》评论说,随着美国宣布参战,人们广泛意识到,当时的形势的确需要“解除对总统权力的限制”。罗斯福公然恐吓国会,如果战争的威胁迫使他立即采取行动,他将不会再给众议院和参议院选择的机会,并声称总统有权不执行国会的决定或绕过国会直接采取行动。对此,共和党领袖、参议员罗伯特·塔夫托告诫人们,必须防止“总统一人的绝对独裁”以及“将国会变成一个不具有立法权力的空壳”,国会应当考虑拒绝接受这样的原则和信条,“如果总统未经立法机构批准行使这些权力,我将毫不犹豫地建议每一位美国民众,出于自己的爱国义务,拒绝服从总统利用这些权力发布的任何行政命令”。共和党人考文尖锐地指出,总统要求的至高无上的权力取决于其本人于人民之间的某种特殊关系,“这样一种信条与战争所坚持反对的法西斯独裁原则有着紧密的姻缘关系”。
战争开打时,罗斯福已不具备“战时总统”必备的身体健康。他的心脏肿大,血管阻塞。一九四四年五月,进攻欧洲之前,他“每天躺在床上十八个小时,起床时间只有六个小时”。但他坚持认为,只有他才胜任美国总统的职位,而且他生来就是总统。罗斯福身边环绕着一群新闻记者,他们亲眼目睹了总统身体状况急剧恶化。但他们不愿报道,不想对美国人民透露一丝一毫——左派媒体的撒谎并非始于今日,这些记者背叛了基本的职业道德。不仅记者如此,医生也如此。白宫主任医师迈克·麦金太上将对总统的病情守口如瓶——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与威尔逊一样,罗斯福认为授予自己的医生上将军衔并无不妥。麦金太知道总统已病入膏肓、药石枉然,与其说他能妙手回春,不如说他的工作是如何让总统的身体状况瞒过公众乃至总统的家人。26
这场史无前例的世界大战永远改变了世界,也改变了美国。战争期间,美国将军事技能、科学研究和企业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熟练掌握了实施“无限战争”的艺术。为了表现出民主国家具备应对最大挑战和问题的能力,美国学会了将整个国家视为一个高度凝聚的企业,一家组织严密的公司,以超乎想象的规模,对国家的经济、社会和军事动员进行统一监管。总体而言,美国进入了“罗斯福时代的军事独裁主义”。应急政体、所实施的各种措施、行政权力的高度集中、审查制度、宣传制度、监视制度、对常规制度程序的破坏、对背叛行为的无端怀疑、强制性计划与社团主义行为、无节制的暴力行为等,使得美国沦为“一个统一的技术实体”。就连支持罗斯福的历史学者都不得不承认,“美国政治体制的运行实际上出现了严重的失序问题”。27
与历史上那些专制君王一样,罗斯福不愿放权给任何人,包括他最亲密的顾问,他跟威尔逊一样,没有真正的朋友。即便身体衰残,他仍要事必躬亲。历史学家浦洛基指出:“罗斯福是帝制总统的真正创始人,一手主导外交政策,把国务院贬为只是执行白宫制订的外交政策的工具。结果是,不仅美国外交政策和罗斯福及其世界观紧密结合,而且除了总统之外,再也没有人有能力进行外交运作。”
作为权力无边的“战时总统”,罗斯福在外交和内政方面至少犯下两个不可饶恕的错误,酿成重大人道主义灾难。
罗斯福犯下的第一个大错是:他下令国务院,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拒绝接收犹太难民,而且无视数百万犹太人正在被纳粹屠杀的事实。战争期间,美国只接纳了三名犹太难民,罗斯福在面对这个数据时只好承认将犹太难民视为安全隐患的想法太过“刻薄”。
波兰地下党领袖卡万斯基好不容易获得访问白宫的机会,他告诉罗斯福:“一百八十万波兰犹太人已经遭到屠杀。”罗斯福揶揄地询问:“这个数字是否准确?”卡氏回答说:“我确信这一数字没有丝毫水分。我们地下组织可以肯定,德国人打算消灭欧洲所有犹太人。”详实的一手报告把素来活力四射的罗斯福惊得呆若木鸡。两人交谈了一小时十五分钟,超过预定的三十分钟。罗斯福请卡氏转告波兰地下党:“白宫是你们的朋友。”罗斯福的热情让卡氏大为感动。但当卡氏走出白宫时,波兰驻美大使提醒他:“总统的话不过是些陈词滥调。”事实证明,确实如此。
罗斯福的不作为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犯罪。《新共和》杂志评论说:“民主国家未能做出任何持续、坚决的努力以化解大屠杀的危机,这是人类文明史上最大的悲剧之一。”国务院的不作为,是秉承罗斯福的旨意。对此,财政部长、犹太裔的摩根索感到心灰意冷:“等你们的研究有了结果,你们会发现我们今天的态度跟希特勒没什么两样。”其顾问兰多夫·保罗所指出:“我不知道我们有什么脸面批评德国人杀人,我们不正在干同样的事情吗?这在法律上称为‘等罪’。”另一位顾问赫伯特·加斯顿说:“我们没有朝他们开枪,但我们为别人充当刽子手,任凭他们挨饿受冻而死。”摩根索的助理、律师杜波依斯起草了一份题为《美国政府纵容犹太大屠杀》的备忘录——这是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备忘录之一。该备忘录指出:“国务院的不作为、共谋或蓄意阻挠(甚至直接反犹)的行为是美国的国耻……我们还是直接拿掉自由女神身上的勋章,熄灭金色大门旁边的明灯吧。”其实,这份备忘录可以起另一个标题《大屠杀共犯罗斯福》。28
罗斯福犯下的第二个大错是:他下令关押大量无辜的日裔美国公民。先后两次的《战争授权法案》赋予罗斯福的权力远远大于其在新政紧急时刻获得的权力。从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七日到一九四四年十月,十多万日裔美国人被剥夺司法听证、人身保护和其他宪法予以保护的权利,他们被破旧拥挤的列车运送到仓促建在荒无人烟的内陆地区的十个“拘留营”。“拘留营”里生活设施简陋,没有个人隐私保护,提供的食物勉强能够维持生命,医疗条件参差不齐。罗斯福曾两次称“拘留营”为“集中营”。作为超越宪法规定的“赤裸裸的独裁”的专政对象,所有被押人员都一一受到审讯。国会和最高法院在罗斯福和军方的淫威下对此保持沉默,甚至与政府串通起来推动排日运动——国会在听证会上接纳了一名管理人员的谎言,声称“那些在拘留营被收押的日裔美国人生活得过于轻松舒适”。29
美国宪法却不能保护无罪的美国公民。美日混血的雕刻家野口勇自愿前往位于科罗拉多州波士顿的集中营——那个集中营建于印第安人保留区内,由印第安人事务局负责管理,这是历史的巧合吗?在那里,每一个人都有一个编号,而不是一个名字。
出生于贵格会教徒家庭的华盛顿大学毕业生、日裔的戈登·希雷巴亚什,是一位有良知的反抗者,他拒绝前往拘留营,结果被关进监狱。他想方设法上诉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驳回其上诉,声称原判决不涉及种族歧视。30
罗斯福有一句名言:“我们最大的恐惧就是恐惧本身。”然而,在对待日裔美国人问题上,他成了被自己否定的对象。
罗斯福政府对日裔美国人的迫害,是美国历史上除了对印第安人的屠杀和对非裔的种族歧视之外,第三大严重的种族迫害。
与斯大林一起统治“美丽新世界”?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第一年,法国哲学家西蒙娜·薇依写道:“一群人为了捍卫一个正义事业拿起武器,由此所获得的胜利并不一定是正义的胜利;决定胜利正义性多少与否的并不是人们拿起武器所捍卫的那个事业,而是刀枪入库之后所确定的秩序。”罗斯福没有活到战争结束,但战后的秩序是其规划的,他为其错误的外交政策付出高昂代价,不仅从地缘政治、即使在道德或人命上而言,都是十分高昂的。他的一部分牺牲落在言辞面,但另一部分则把民主信仰的本质全都赔上去,他让这场伟大的反法西斯战争的正义性大大降低,他的罪过远大于威尔逊。
罗斯福是一个杰出的政治战术家和公共关系大师,在激励美国人民追求伟大目标上出类拔萃。然而,除了打赢战争这个显而易见的目标之外,对于这些伟大目标究竟应该是什么,他心里并不清楚。他缺乏丘吉尔的透彻和洞察力。他与威尔逊一样,是一个浅薄的世界主义者,对于全球政治战略极其天真。
像他那个时代很多知识分子和伪知识分子一样,罗斯福倾向于根据其表面价值来看待苏联——一个热爱和平的“人民民主政权”,真诚地渴望全世界工人阶级能有更好的状况。他派驻莫斯科竞选资助者戴维斯描述说:“斯大林极其聪明和温和,孩子们喜欢坐在他的膝盖上,狗会悄悄地靠近他。”于是,罗斯福相信,斯大林会与之携手合作,为一个民主与和平的世界而工作。
在对苏联的政策上,罗斯福背叛了恩师威尔逊。对于布尔什维克的否定态度,不仅是威尔逊之后历届美国政府的共识,而且被威尔逊之后的美国总统们——哈定、柯立芝与胡佛——坚定不移地分享。他们紧随威尔逊之后,认为苏联如同所有“非民主”政府一样,在本质上都是孱弱的。一九二一年,共和党参议员伊莱休·鲁特提出,假如俄国人不能把自己从非民主政府中解放出来,俄国就必须被开除出文明国家共同体。31
然而,罗斯福上任之后即亲自主导与苏联建交,开放了“两个伟大共和国”的关系——这是比基辛格更早的、马基雅维利式的现实主义外交。苏联人答应承认在苏联工作的美国人的宗教自由,也同意停止对美国的宣传攻击,不再派间谍前往美国从事颠覆活动。实际上,苏联的颠覆活动在于他们得到正式承认之后直到其解体从未停止过。
罗斯福第一次见到斯大林是在德黑兰会议上。他拒绝丘吉尔的要求,在三巨头峰会之前先与之会面并达成共识。反之,罗斯福先安排与斯大林会晤。他发现,斯大林“感人至深”,“我们肯定会相处得很好”。罗斯福的顾问群大多是社会主义者,华莱斯就相信,社会主义是由新约圣经衍生出来的。这个理论是根源于对人性的极度乐观,以及对政府权力的依赖。32
罗斯福似乎更接近斯大林的世界观,而与丘吉尔格格不入。三巨头在德黑兰会议上谈及战后如何惩处德国人时,斯大林说一定要消灭德国总参谋部,因为德国强大的军事实力依靠五万名军官,所以要把他们统统枪毙。他说这话时,神情是认真的。罗斯福则以一种半是玩笑的口吻回答道,也许“约瑟夫大叔”太过严厉,应该枪毙的不是五万人而是四万九千人。然而,丘吉尔义愤地说:“英国议会和公众永远也不会容忍发生集体枪杀。”斯大林坚持其意见:一定要枪毙五万人!丘吉尔非常生气,怒吼道:“我宁可此时此地就被人押到花园里枪毙掉,也不愿让这样的可耻的行为玷污我和我国的荣誉。”然后怒气冲冲地离开会议室。从此细节中可以看出,被视为老牌帝国主义者的丘吉尔有一种贵族的尊严,毫不犹豫地捍卫英国的宪政和法治传统;而平日里常常将平等、人道这些美好词汇挂在嘴边的罗斯福,在关键时刻却跟斯大林、希特勒一样视人命如草芥。
罗斯福及其智囊不喜欢英国和丘吉尔,认为丘吉尔是自私自利的资本主义之代表,还拥护帝国主义、实践老式外交。罗斯福当着斯大林的面对丘吉尔说:“你看,温斯顿,这里有些事情是你理解不了的。你的血管里流淌的是世世代代都喜欢征服的民主的血液。我们如今要建立一个没有偏见、没有暴力的新世界,一个公平正义的世界。”罗斯福及其助手都与威尔逊一样,相信在新的世界秩序中不应再有帝国,而新兴独立国家应该把资源和市场开放给所有的全球大国。罗斯福认为,过去几个世纪试验过的而且总是失败了的各种权宜方法,如单方面行动、排他性联盟、势力范围、力量均衡等,都已经过时了。丘吉尔的继任者艾德礼在回忆录中写道:“罗斯福并不隐藏他对大英帝国殖民主义的不悦,因为这是他坚信的原则。”33
斯大林对这番话颇为感动。斯大林有其感动的理由:希特勒早在三零年代初就清楚罗斯福与丘吉尔之间的分歧,但他没有立足点来利用这一分歧;斯大林却可以从罗斯福与丘吉尔的分歧中获渔翁之利,尤其当罗斯福尽其最大努力把这些分歧呈现在他面前。这也许是罗斯福最大的失误。
战争后期,罗斯福并不认为苏联力量的上升是威胁,一直将苏联当做盟友;而从丘吉尔的观点看,斯大林是竞争者、潜在的敌人。在德黑兰会议和雅尔塔会议上,罗斯福故意冷落丘吉尔、亲近斯大林,在场的每个人都看在眼里。以羞辱老朋友为代价,高调公然跟“新欢”调情,这种行为——后果先不论——本身就有点残酷,而且令人生厌。历史学家奈斯比特称之为“一次失败的求爱”,批评罗斯福并未重视富于扩张的共产主义所造成的根本威胁。刚离开雅尔塔,罗斯福本人也承认其“求爱”失败了。尽管如此,罗斯福在逝世那一天曾给丘吉尔发去一封电报,劝后者在对下议院的演说中把“一般性的苏联问题”放在“尽量次要的位置”。
在对待苏联的问题上,罗斯福有一个古怪的想法,认为和一个独裁政权打交道比与一个具有议会民主的国家打交道要容易。海军中将麦金泰记载说,罗斯福说过“使事情办起来最顺利的情况是,我只要说服斯大林一个人就行了。他不必考虑国会的意见,他讲了话就算数”。罗斯福依赖他与斯大林的私人交情,把与斯大林的交情看作是美国对苏联政策的核心,认为这是绕过美国官僚及所谓苏联领导人周围的强硬派(在罗斯福眼中,斯大林不是强硬派!)的最好途径。罗斯福从未意识到,他有多名助手是苏联间谍,斯大林掌握了美国所有的重大情资,而他却对斯大林的真实意图一无所知。
罗斯福对斯大林予取予求。雅尔塔会议之后,斯大林屡屡违背承诺,将波兰、罗马尼亚和匈牙利等东欧国家共产化。在罗斯福去世前两个个星期,他哀叹说,斯大林破坏了每一个在雅尔塔许下的诺言。但他仍对“约瑟夫大叔”保持乐天派想法,他猜测斯大林在早年得到的神学院训练有一些必定还留在其身上:“我认为有某种东西进入他的性格之中,其方式应该是一位基督徒绅士的那种做派。”
罗斯福在雅尔塔会议上承认了苏联对东欧诸国的控制。英国陆军元帅蒙哥马利称之为出卖东欧的“另一个慕尼黑”。雅尔塔会议是“最后的和平会议”,也是冷战时代许多困难的源头。罗斯福违背了其原则:同意重划边界,没有征询相关政府及民族的意见,强迫千百万人迁徙。罗伯特·尼斯贝特在《罗斯福与斯大林》一书中指出,雅尔塔会议和《欧洲解放宣言》为斯大林把东欧各国弄成自家的战利品提供了道义上的合法性。战后两代东欧人被迫生活在共产极权暴政之下。罗斯福还同意违背那些被关押在西方占领区的、被德军俘虏的苏联战俘的意志而遣返他们回国,即使这些人会遭到监禁、甚至屠杀。
为了说服斯大林对日作战(其实完全不必要),罗斯福背弃了其盟友中华民国政府,应许苏联控制满洲。由此,斯大林在那里为中共提供了安全的天堂,用缴获的日本武器乃至美国供应给苏联的武器中的剩余部分武装中国共产党军队。在处理亚洲问题上更自信的罗斯福没有意识到,这是美国失去中国的开端。
在雅尔塔会议上,罗斯福被斯大林玩弄于股掌之上,这跟其健康状况不断恶化有关,更与他对美国历史境遇的误判有关——当时很多美国人都有这种误判。罗斯福以渐进民主进化论的视角审视这个世界,他认为美国处于英国和苏联之间,政治上中间偏左——这是罗斯福对于自己政治倾向的真实表述。然而,罗斯福未能理解,纳粹德国和共产主义的苏联所奉行的意识形态的本质其实是一致的——尽管双方殊死搏斗。另一方面,正如历史学家约翰·卢卡斯所指出的那样,罗斯福关于美英与苏联关系的相互位置的认识,恰好与真实情况背道而驰:在二战期间,英国的资本主义色彩已经没有那么浓厚了,反而更多地具有了一个集体化、组织严密的福利国家的特点。与之相对是,尽管经过罗斯福新政的改造,美国仍是一个具有高度资本主义特征的国家,新政对美国固然伤筋动骨,却没有换掉“美国之心”。所以,自由资本主义制度的美国与极权主义的苏联,注定了要在战后成为势不两立的对手。34
威尔逊的国际联盟计划半途而废,罗斯福及其继任者杜鲁门却真的打造了比国际联盟更庞大的联合国及一系列与之配套的国际组织。罗斯福对苏联的误判,为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组织日后的无能与衰败埋下了祸根:他没有能领会圣经中所说的“信和不信的不可同负一轭”,以为西方国家可以跟苏联达成关于和平与公义的共识。然而,苏俄以及后来的共产党中国在联合国及诸多国际组织登堂入室之后,立即对战后国际新秩序展开日积月累的侵蚀及破坏,使之走向其主要创制者(美国)初衷的反面。
有趣的是,在罗斯福表面上的天真善良背后,有着刻骨的世故与权欲。一九四四年,罗斯福的顾问本杰明·维克多·科恩在一封长信中提出一个石破天惊的建议,他以跟罗斯福一样的自由渐进主义的方式,建议罗斯福“为了一个更高的目标”放弃争取第四个美国总统任期。他认为,罗斯福应当担任即将成立的联合国的“总裁”,也就是说,从美国总统摇身一变成为“全世界的总统”,以此建立一个安全民主世界。因为,对美国人有益的一定对全世界人有益。然而,罗斯福没有接受这一“书生之见”,他当然更愿意担任美国总统,他深知这才是世界上有权势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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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杰夫·谢索(Jeff Shesol):《至高权力:罗斯福总统与最高法院的较量》,(上海)文汇出版社,2020年版,页550-551。
22、伯纳德·施瓦茨(Bernard Schwartz):《美国最高法院史》,(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页236。
23、 伯纳德·施瓦茨:《美国最高法院史》,页256。24
24、华盛顿时代,最高法院从无到有,华盛顿任命了最初组成最高法院的全部九名大法官,其中一位在两年后辞职,华盛顿又任命一人接替之,所以他任命并获得国会批准的大法官一共是十位。
25、托马斯·武兹(Thomas E. Woods):《另类美国史》,(北京)金城出版社,2008年版,页166-167。
26、约翰·卢卡斯(John Lukacs):《美国的崛起:1945年美国的崛起与现代世界的诞生》,(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16年版,页69-70。
27、艾拉·卡茨尼尔森:《恐惧本身:罗斯福新政与当今世界格局的起源》,页473-474。
28、杰伊·温尼克:《1944:罗斯福与改变历史的一年》,页390。
29、艾拉·卡茨尼尔森:《恐惧本身:罗斯福新政与当今世界格局的起源》,页460-461。
30、布鲁斯·卡明思(Bruce Cumings):《海洋上的美国霸权:全球化背景下太平洋支配地位的形成》,(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18年版,页317-318。
31、贝恩德·施特弗尔:《冷战:1947-1991,一个极端时代的历史》,页21-22。
32、戴德理:《延迟的盼望:基督教与美国文化之探讨》,页217。
33、浦洛基(Serhii M. Plokhy):《雅尔塔:改变世界命运的八日秘会》,(台北)时报文化,2011年版,页78。
34、约翰·卢卡斯:《美国的崛起:1945年美国的崛起与现代世界的诞生》,页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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