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杰
被誉为“美国保守主义之父”、“赋予保守派以身份”的拉塞尔·柯克,兼有政治理论家、历史学家、社会评论家和文学评论家多种身份。二战期间,柯克曾在美军服役,战后进入苏格兰圣安德鲁斯大学学习,于一九五三年成为该校唯一一位获得文学博士学位的美国人。[1]
柯克是战后美国主要的伯克信徒之一,他与伯克心心相印。柯克认为,伯克是“真正的保守主义学派的奠基人”,伯克所开始而迄今仍有活力的传统,不是在英国,而是在美国。在伯克所坚守的观念之中,敬虔、文明与诚挚的宗教,远超世俗之上的贵族、骑士精神。在自然正义的土壤中,上帝创制、阐发出自然法的精神底蕴,在盎格鲁-撒克逊的自由传统、先例、普通法以及财产权的基石上,不可轻移的法律观念、混合政体的优越性,已然超越了激进主义盛行的法国大革命对后世财产权观念的摧折、变异与轻视。柯克指出,十八世纪最后二十五年里那些思考着的美国国父们,并不是在哪一个政治哲学家那里找到其秩序原则,相反,他们是在宗教信仰中,在《钦译圣经》、《共同祷告书》以及《清教徒前辈移民的进步》中,找到其秩序原则。对于高呼“不自由,毋宁死”的派特利克·亨利来说,指引他们的是经验的灯光,是英国统治下的殖民地的习惯和先例。如果那个时代受过教育的美国人赞同像伯克这样的作者,是因为他的书确认了他们的美国经验,并且证明了他们已持有的信念的正当性。
柯克曾在密歇根州立学院任历史系讲师,不久即辞职,回到密歇根北部的小镇,多年居住在祖父留下的老房子中。他实践了保守主义者的生活方式——过简朴生活,与先辈的土地保持联系。他从未处于学术界的中心,却写下两本经典名著《保守主义思想:从伯克到艾略特》和《美国秩序的根基》。这两本书并不是基于纯粹“考古学”意义上的理论著作,而是基于美国思想界的严峻形势,试图从精神层面理解美国秩序乃至英美体制的思想基础,并为业已衰败的西方社会注入一股其来有自的思想动力,激发美国人寻找丢失的精神遗产,促进美国秩序的重新铸造。[2]
《保守主义思想》着力梳理保守主义思想谱系,为保守主义绘制一幅由史及论的完整图景。它不是党派行动指南,而是试图界定“保守”和“保守主义”,梳理保守主义者们关于道德和社会秩序的原则。柯克是要探讨英国和美国保守主义的精神何在;英格兰和美国具有什么样的共同观念体系,鼓励有着保守天性之人抵制法国大革命肇始的激进理论和社会变革。美国思想史家G.H.纳什说,这部书“对一个自我意识的、镇定自若的保守运动起到了决定性的催化作用”。用雷格内利的话来说,柯克已使一个“无定形的、分散的、对自由主义的反对派”有了“共同的思想”。
柯克在书中阐明了保守主义所包含的六个基本信条:第一,确信上帝的神圣旨意支配着社会和道德心,它在权利和义务之间建立起永恒的联系,政治问题实质上是宗教和道德问题;第二,珍爱多姿多彩并且带有神秘性的传统生活,以及带有“愉快的趣味”的鲜活有力的人生观;第三,文明社会要有多种秩序和等级,唯一的真正平等是道德上的平等,立法强制推行平等会将人类引入绝望之境;第四,私有财产与自由不可分割,如果消灭私有财产,自由将不复存在;第五,相信旧习惯,人必须抑制自己的意愿和欲望,因为人被情绪而非理性所支配;第六,变化与改革不是完全相同的,缓慢的变化是自我保存的途径,一味求新会引发毁灭的火灾。
由此,柯克身处一个巨大的思想背景的理论争辩之中,那就是西方持续两个世纪之久的三种思想理论或隐或显的论战——即保守主义、社会主义和自由主义的论辩。相比于社会主义和自由主义,保守主义是最缺乏系统性的一种学说。柯克意识到,保守主义很少有自己的历史学家,他自告奋勇地承担这个吃重角色。柯克所勉力进行的,是通过提供一个思想史的叙事和制度基础的奠基,为保守主义正名,为保守主义提供一套强有力的思想理论依据。
在《美国秩序的根基》一书中,柯克将重心转移到西方文明的最后防线——美国。如果说托克维尔的核心概念是“民主”,那么柯克的核心概念就是“秩序”。柯克认为:良善社会的特征是保有相当程度的秩序、正义和自由。在这三者之间,秩序居首:因为只有在合理的公民社会秩序之中,正义才能实现;而且除非秩序能赋予我们法律,否则自由无非就等于暴力。……在美国,秩序、正义和自由是协同并进的。
柯克引导读者进行的这场美国秩序寻根之旅,走过了四个城市:耶路撒冷、雅典、罗马和伦敦,因为“今天的美国人所体验到的那种秩序源自这四个古老城市的经验”。
雅典是古代共和制城邦的典范,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丰富了美国的政治哲学。但是,希腊人无法为他们的文明秩序找到某种持久的大众化的宗教支撑,这是城邦世界崩溃的一个主要原因。而基督教教义对个人良心的影响成就了领土和人口比古希腊大很多的美国的民主社会。另一方面,美国的国父们意识到,他们的新政体必须是梭伦的“混合政府”的放大版,“美国宪制在细密的制衡体系方面超过了梭伦宪法;他们将按照英国模式在美国以及各共和国建立代议制政府体系,而不是连在小小的阿提拉都会崩溃的直接民主体制”。
亲身参与二战的柯克亲眼目睹了美国在二十世纪成了名副其实的“新罗马”。那么,美国能避免罗马帝国崩溃的噩运吗?柯克指出,罗马为世界立法,却无法维系自己的文明,问题既出在共同体秩序的不足上,也出在内在灵魂秩序的缺陷上。同样的道理,挽救美国的唯一方法就是恢复基督教美德。
另外两个城市耶路撒冷和伦敦,是两个时代基督教文明的标志。耶路撒冷是基督教诞生的地方,是旧约的中心,柯克相信“美国秩序的根系深植于地中海东部的沙漠之中”。伦敦则综合了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基督新教文明和宪制,美国的思想和政府模式来自于清教徒带来的英国新教传统,伯克早就说过,美国人代表了“新教中的新教精神,异议中的异议立场”。
不过,柯克在探寻美国秩序的源流时有一个重大疏漏:在以上四个城市之外,还应增加一个更重要的城市,即日内瓦——加尔文的日内瓦。柯克引述了柯林顿·罗西特的看法——美国民主社会端赖于清教徒和其加尔文主义信念;他却未能对日内瓦与美国的关系、加尔文神学与美国秩序的关系作出进一步阐发。柯克对加尔文主义在美国秩序中“酵母”般的关键作用重视不足。美国法学家小约翰·维特(John Witte Jr.)指出:“在新英格兰地区,特别是在一六三〇年到一七三〇年期间,清教徒们有机会将加尔文宗神学原则浇筑成宪政实践。”即便是对清教徒传统深怀质疑的美国学者迈克尔·沃尔泽亦指出:“整个现代世界几乎都可以从加尔文主义中推断出来:自由主义政治和自愿结社,资本主义和它立基其上的社会戒律,有着系统性程序和一般推定为由勤勉尽职、忠诚专心的官员构成的行政系统。……就十六世纪和十七世纪加尔文主义存在形式而言,与其说它是这种或那种现代经济、政治或行政制度的目标,不如说它是现代化的一种使然力量,是变革时期的一种意识形态。”日内瓦是第一个成功实践加尔文神学的地方,日内瓦是耶路撒冷与伦敦之间的桥梁,如果没有日内瓦,美国人无法从耶路撒冷跳跃到伦敦,然后再迈向更遥远的地方。
柯克是著述家,也是行动家。一九五七年,柯克为联合保守主义思想运动分散的力量,并加强其在知识界中的影响,创办《现代保守评论》季刊。该刊主要面向传统主义或新保守主义,它立即成为知识界保守主义者的主要论坛。随着柯克的登场,复兴的美国保守主义思想流派达到鼎盛。到一九五〇年代中期,新保守主义已成为一支公认的文化力量。用菲伦的话来说,它已成为“今天有生气的知识分子运动”。
保守主义运动的另一位健将小巴克利在其所编的《二十世纪美国的保守主义思想》一书中,对何谓保守主义作出比柯克的六大要点更为精炼的概括:第一,反对“极权主义”和“集体主义”,主张限制政府的权力和政治权力分散,以维护传统的民主制度和个人自由。
第二,反对政府干预私人企业,维护自由经济制度和私有财产权。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斗争的焦点就是私有制和公有制、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斗争。
第三,维护西方世界的道德、宗教和价值观。保守主义必须致力于恢复西方世界的“伟大传统”。小巴克利写道:“我相信基督教与无神论的决斗是世界上最重大的事件。”
就第三点而言,小巴克利和柯克的保守主义都特别强调宗教尤其是基督教信仰的价值。柯克强调宗教信仰是保守主义最重要的思想依托,这是他与其他保守主义(比如安·兰德的反宗教的、绝对的个人主义)最大的差异。如尼采所说,“上帝死了”,现代社会似乎是一个没有上帝的社会,就像艾略特笔下的“荒原”一般让人绝望。但柯克认为,现代社会仍有一个基督教信仰的基础,这个信仰基础在欧洲衰败没落,在北美新大陆生生不息。
一七九〇年以来,在所有大国中,只有英国和美国没有发生革命,这足以让这两个国家感到自豪。但保守主义并非抱残守缺、一成不变,保守主义深知“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千年树文明”,在成功酝酿出《独立宣言》与美国宪法之后两个半世纪,美国秩序还在持续发酵之中——这是复兴的躁动,因为变革是自我存续的手段。“在上帝自己的良辰吉日,另有人可能会以审慎与爱心更新和改善这一秩序结构。”
[1] 圣安德鲁斯大学乃苏格兰最古老的大学,英语世界中继牛津大学与剑桥大学后第三古老的大学,虽为天主教会所创办,但在苏格兰的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中成为学术重镇。圣安德鲁斯大学与美国颇有历史渊源,《独立宣言》签署人詹姆·威尔逊(James Wilson)曾在此求学。柯克选择在此求学,别有深意在,他要将诺克斯、伯克的英国保守主义重新在美国发扬光大。
[2] 柯克相信美国拥有“天命”:我们“受上帝谋划的指引”,联合成一个认可真正的正义理念的国家。借着持守公正秩序的原则,人得以免于无政府状态。他们因敬畏上帝和人的习俗性做法而得拯救。他们因成见与等级差异而得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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