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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自有其“天定命运”

作者:余杰

美国人对自由的论述通常是以历史而不是以理论的方式展开的,美国的历史就是一部追求自由尤其是敬拜上帝的自由的历史。

在二十一世纪,美国很多政治领袖和普通公民羞于或耻于提及美国与上帝同行、“因真理,得自由”的历史。左派以将上帝从美国的历史与现实中移除为其目标,宁愿膜拜自由女神也不愿信靠上帝,他们连“圣诞节”这个词语都要刻意回避。然而,美国在多大程度上背离了她真实的历史,尤其是基督教信仰的根源,便会在多大程度上迷失于当今的世界——

美国的建立完全是因着上帝的护佑,只有通过回顾历史,才能真正明白上帝为着福音的缘故,在建立美利坚合众国的过程中所展示出来的美善。

圣经以及最精准地阐释圣经的清教徒神学、保守主义的政治哲学所形成的观念秩序,缔造了作为“上帝之城”的美国。

从《独立宣言》到美国宪法,美国人走上了在上帝引导下创建“山上之城”的光荣荆棘路。

在建国者当中,大多数签署《独立宣言》的人、参加制宪会议并讨论美国宪法的人、拟定第一修正案的人,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且以新教徒为主。[1]

在独立革命期间的舆论场中,来自法国的激进思想的鼓动者潘恩百般诋毁基督教和基督徒,富兰克林反驳说:“冲着大风吐口水的人,总是把口水吐到自己的脸上。……如果有宗教信仰的人都邪恶,那么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又会怎样呢?”

华盛顿、杰斐逊和麦迪逊在美国立国过程中贡献卓越。三人的家庭环境、文化背景和宗教信仰有相当的差异,特别是杰斐逊算不上是一名传统基督徒。但是,在对新共和国的宗教和道德基础的论述上,他们都与加尔文主义者非常接近。

首先,他们与加尔文主义者都相信至高无上的上帝正在造就美国的命运,美国人“受了上帝召唤而去创立的一个新的人类社会”,这个新国家是“美国版的以色列”。正是这位救世主,赋予这个新国家的公民以“某种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活、自由和对幸福的追求权利”。

其次,他们都相信人的罪性,即加尔文神学中再三强调的“人的全然败坏”,他们要求建立一个能严密地制约和平衡的政府。就麦迪逊而言,权力的分隔和制衡是对加尔文原罪教义的一种直接反应。就杰弗逊这位维吉尼亚自然神论者而言,他深受启蒙主义运动和宗教改革时代伟人约翰·洛克影响,洛克本人又受到加尔文主义的影响。

最后,他们都相信只有宗教兴旺发达,美国这一共和国才会兴旺发达。法律制度本身的生命力取决于宗教信仰的生命力,更具体地说,取决于新生的美利坚合众国所盛行的基督新教信仰的生命力,就连杰斐逊也在其首篇国情谘文中说:“人民的自由乃上帝的恩赐,这个深入人心的信念是自由惟一坚实的根基。”

艰苦卓绝的美国独立战争刚刚取得胜利,十三个共和国就陷入激烈的猜忌与纷争之中,松散的邦联难以应对国内国际的挑战。华盛顿给十三个共和国的领袖写信,劝诫大家努力建立一个永久的联盟,否则美洲无法抵抗来自欧洲强权的侵犯。

华盛顿是那个时代最富有的美国人之一。[2]在其声望臻于巅峰之际,他断然阻止手下军官发动政变拥立他当国王的阴谋;他不必面对反对党,是“帝王般的总统”,却视总统为“象征性地代表最高行政权力”的“委托人”,任期一结束就回到自己的农庄。[3]

华盛顿希望有一个强大的美利坚合众国,不是为了个人权力,而是为了荣耀上帝。他在总统就职演讲中说:“上帝将高兴地慈祥地安置我们所有人公正做事,宽容慈爱,具备谦卑平和的脾气,这就是我们神圣宗教的神圣创立者的特性。没有对这些事例的谦卑的模仿,我们就不要期待成为一个幸福的国家。”他还引用圣经《弥迦书》中的经文“存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神同行”为国家和人民祷告。

无论是美国独立还是美国建国,华盛顿既不归功与自己和同僚们,也不把这一前所未有的成就献给人民,他相信这是“赫然的神迹”,是“天定命运”。在战争期间,他将一系列事件归结为上帝的旨意。他亲身感受到,被他称为“伟大事业”的美国独立经历了多次危急时刻,在一切似乎将一败涂地之时,神意降临,挽救这一事业于万一。当宪法获得批准时,他又用“神意”这个词语来解释。在他看来,这两件事当中,美国似乎特别受到神意的眷顾。[4]

一七八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参加制宪会议的代表们针锋相对、相持不下,年迈的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作了会议期间最长的演讲,对众人发出诚挚的呼吁:

先生们,我已经有一把年纪了,我的岁数越大,越明白一个真理——上帝主宰着人类的一切。……我们确定,如圣经所言,“若非耶和华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劳力”。我坚信这一点,我也相信没有祂从中帮助,我们在这一政治建设中所能取得的成就不会好于巴比塔的建设者。……因此请允许我提议,从今以后我们要祈祷恳求上帝的帮助和祝福,每天早晨,我们的会议开始之前,先进行祈祷,祈祷仪式可以请这座城市的一名或多名牧师来主持。

大家一致赞同该提议。祈祷之后,人们心平气和地讨论,制宪会议顺利推进。此后,美国国会每届会议都以祈祷开幕。

在《独立宣言》写成之前,约翰·亚当斯感叹说:“每次想起美国的建立,我总是带着很深的敬意和惊奇,将其看作一个伟大场景和创造的开端:上帝的护佑照亮那些愚昧的人,并且在全地释放那些遭受奴役囚禁的人。”一八〇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国会成员第一次在尚未完工的国会大厦召集会议,作为第二任总统的亚当斯发表了热情洋溢的祝福演说:“这是国家的代表们第一次在这个庄严的地方集会。如果不向宇宙的最高主宰表示敬意、祈求和祝福的话,就太不合适了。……愿简朴的作风、纯洁的道德和真正的信仰能永远在这个城市和整个国家中盛行!”

之后的美国历史清楚地证明:什么时候美国持守简朴的作风、纯洁的道德和真正的信仰,美国就平安且强大;什么时候美国背弃了这一切,美国就有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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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据历史学家斯威特的调查,在拟定第一修正案的人当中,有八个圣公会教徒,八个公理会教友、两个罗马天主教徒、一个卫理公会派教徒、两个贵格会教徒、一个尼德兰改革宗成员,只有一个自然神论者(毋庸讳言,很多人的信仰或多或少掺杂了自然神论)。历史学家丹尼尔·布尔斯廷发现,组成维吉尼亚制宪会议的一百多人中,只有三人不是教区委员。

[2] 华盛顿作为美国最杰出的战士和政治家获得的经济回报,远远无法和年轻时代为英王效忠所得的报偿相提并论。他最后的美名依赖于打败一位敌人——昔日的维吉尼亚皇家总督,也是曾将永久财产授予他的那个人。老年华盛顿的富有主要是由于青年时代华盛顿对英帝国的效忠。在长达八年的独立战争中,华盛顿反而损失了大量个人财富。在这一点上,川普跟华盛顿非常相似——当总统之后,其亿万富豪的身家大大缩水。这才是为公众服务之典范。与之相反,克林顿和奥巴马等人当总统之后个人财富狂增数千倍、数万倍。

[3] 对于一个前所未有的新兴共和国,基督徒公民的美德比《独立宣言》和宪法等纸上文本更重要,华盛顿本人就是此美德的典范。独立战争刚结束,他立即辞去总司令职务,在马里兰安纳波利斯将指挥权交还国会。这种自我释权之举在历史上是罕见的。在伦敦的英王乔治三世向出生于美国的画家威斯特提出疑问:“华盛顿在打赢了战争之后会怎么做?”威斯特答:“喔……听说他将返回他的农庄。”国王表示:“如果他这么做……他将是世界上最伟大之人。”

[4] 美国历史学家约瑟夫·J.埃利斯不认同美国革命“有某种超自然力量(他甚至不愿意说出上帝这个称呼)的介入”,他认为,“法国人比神更重要,带来胜利的是战略决策,奇迹则是不必要的”。这是当代理性至上的知识分子的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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