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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十四 美德政治—《美国:以基督教立国》第三部分

作者:王志勇牧师

连载自《美国:以基督教立国—清教徒神学与英美保守主义建国二十五大原则》



原则:共和宪政需要具有美德的自由人。

要确保人民有道德并且稳定,最佳途径是选举道德高尚的领袖。


1、自由人若不能保持道德高尚,就无法生活在共和国宪法之下。孟德斯鸠在政治学上的伟大贡献就是揭示了“在一个社会的道德精神与政治宪法之间存在的模糊但确定无疑的相互关系”。[1]孟德斯鸠在其名著一开始说明部分就强调:“美德是推动共和制的动力”。[2]当然,他强调的是以爱国、爱平等、爱本国的法律为核心的政治美德。

2、美德是共和国的真正命脉。只有具有美德的人民才能得享真正的自由,才能确保共和国的延续。如果人民本身在道德上是败坏的,不管宪法和法律如何明智,都无法确保人民的自由和幸福。如果富人为富不仁,沉浸于奢华、放纵、娱乐性的生活之中,就会败坏整个社会的风气。如果穷人的权利得不到基本的保障,没有通过教育和劳动而致富的机会,他们就会随时以暴力革命的形式推翻苦待自己的政权。

歷史學家伍德論述說:“共和国之伟大,甚至他的存在本身都有赖于人民的美德,这是一条由‘普遍同意’和‘所有历史经验’所确立的‘公理’”。[3]

美國國父華盛頓認為,民主的自治需要在溫和穩健的環境之下才能生存、茁壯,而針對溫和穩健,他還提出了另一個要素「寬宏大量」,這是一種能讓民主政府得以約束、妥協、避免苛求所有權力現象發生的要素。在他於1783年6月14日所寫的「十三州致總督公開信」中,華盛頓引用舊約聖經彌迦書6:8篇章中以下的內容:「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 神同行」,再略加修改後為同胞所寫出的祈禱文:“上帝仁慈地願意幫助我們所有人,能夠行公義、好憐憫、讓自己能保有仁慈、謙卑與好脾氣,這些都是我們心中神聖宗教中的上帝告訴我們必須擁有的美德,如果沒有祂作為楷模,我們將不可能成為一個快樂的國家。”華盛頓運用彌迦書的聖經內容,改寫為形塑美國自由特質的模式。

在華盛頓於十多年後宣佈辭任總統一職時,在演說中曾說:「美德與道德是人民政府不可或缺的特質」,他所描述的也正是他身體力行的行動:民主政體的成功、仰賴的是願意給予他人應得之權益、並放棄部分個人自我意識與權力慾,能保有民主共和的首要條件,華盛頓相信、就是存乎個人理性審慎的基礎上。華盛頓最後也將 「視人民為主體」 稱之為優質的「開明主張」與「國家倫理」。正如威廉·艾倫所指出的那樣,藉由在他去職時所推崇的道德與理性,華盛頓希望他以身作則的力量能讓傳承者視責任高於個人意志,藉由限制自己的行為與特權、以及避免運用專制來抵制衝突,華盛頓很明確地表明他希望自己留給後人的、能成為真正民主的根基,不再回覆到過去的專制制度。他放棄參選第三任總統的決定,讓自己在1796年的卸任,成為人民崛起的開始。遵循兩任總統任期限制的傳統(現在已由憲法修正案強制執行),正代表著確保人民能永遠擁有主導權。

無獨有偶,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在1798年10月11日向马萨诸塞州民兵发表演说时明确强调:“我们的宪法只是为有道德和宗教信仰的人民制定的,完全不适合用于治理其他任何民族”(Our Constitution was made only for a moral and religious People. It is wholly inadequate to the government of any other)

3、共和国的公民必须具有公共美德,愿意为了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牺牲个人的利益。在共和国里,每一个人都放弃所有与普遍利益和整体利益不一致的个人权利。公共利益是一种具有独特的道德价值的超验目标,使所有局部性的关注都变得无足轻重。1776年,一位宾夕法尼亚人写道:“任何一个不能为了共和国而放弃自己个人声音的人都不是真正的共和主义者。”[4] 共和国的公民必须具有守约守法的美德,伍德指出:“共和国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依靠人民,但这同时也是它脆弱的根源。在共和国中,没有恐惧,也不存在持久的自上而下的压迫。没有一个政府像它一样建立在被统治者自愿而非强迫的同意之上。在一个自由的政府里,正如美利坚的神职人员不厌其烦地所重复的,人们对于法律的遵从,完全出自人们的自觉而不是迫于暴力。”[5]伍德进一步分析说:“在君主制下,一个人做他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的欲望可能会受制于恐惧或强力。而在共和制度中,每一个人都必然或早或迟地被说服把自己个人的需求融入于更大的整体利益。这种个人为了共同体的福利而自愿牺牲一己私利,这种爱国主义和对国家的热爱,在十八世纪被誉为‘公共美德’(public virtue)。共和国之所以是这样一种脆弱的政体,恰恰是由于它要求人民具有非凡的道德品质。所有人民共同参政的国家都需要一定程度的美德;而完全建立在人民基础上的共和国,美德更成为绝对之需。”[6]

5、宗教是道德的支柱,道德是教育的支柱,教育是国家的支柱,共和国的教育应当以培养公民的智慧和美德为导向。在公民的智慧中,最重要的是按照上帝的律法分辨善恶;在公民的美德中,最重要的是要勇敢地为真理和自由而战斗。美国宪法是为注重道德和宗教的人民设立的,这道德和宗教不是泛泛而论的道德与宗教,乃是以圣经启示为本的,这一宪法要管理其他人民在很多方面是不合适的。没有基督教的传播,没有公共美德为基础,盲目地在全世界各地推动民主选举的结局就是劳民伤财,最后注定是失败的,往往带来的是更大的混乱和暴政。伍德指出:“公共美德,即人民为了国家利益放弃个人的一切乃至其生命的愿望,主要是人们个人美德的产物。”[7]基督教看到了人性的全然敗壞,所以更加注重的个人美德的建造。

6、美国宪政建造基于清醒的对人性的认识。麦迪逊强调:“倘若人人都是天使,就用不着政府。倘若组成政府的人都是天使,对政府的外部控制和内部控制,也都成为多余。”[8]既然我们不能幻想人民都是天使,也不能幻想统治者是天使,这就需要制度性的设计,同时也要竭力在人民中间选举那些在美德上比较高尚的人担任官员。这意味着在选择统治者的时候,首先考虑的不是人的财富、地位和家族,而是个人的能力、精神和事业心,也就是那些在品德上堪称贵族的人。

7、最优秀的德才兼备的公民应当参加公共生活,担任公职。共和制在本质上是“本性贵族制”或“自然贵族制”(natural aristocracy),也就是由那些德才兼备的人出任国家领导人。这种贵族制绝不是基于出身、财富和地位,而是基于他们个人的美德和智慧。当初美国建国的理想就是要“建立并维持一个建立在美德、节制、自主以及对共和国挚爱基础上的自然贵族制”。[9] 托克维尔甚至强调:“美国社会呈现的画面(假如我们可以这样说的话)覆有一层民主的外罩,透过这层外罩可以随时看到贵族制度的痕迹。”[10]

8、美國沒有貴族——在今天美國新公民的入籍申請表格中,有一項就是放棄本人原來在其他國家擁有的貴族身份和貴族頭銜。但是,美國卻崇尚一種特別的貴族精神,如西點軍校的校訓「責任、榮譽、國家」以及西點訓條——準時、守紀、嚴格、正直、剛毅、毅力、律己、坦白、準時、專注,不放棄。自1898年西点军校把“职责、荣誉、国家”正式定为校训以来,西点军校特别重视对学员品德的培养。他们反复强调,西点仅仅培养领导人才是不够的,必须是“品德高尚”的领导人才。为此,学员从进校的第一天起,就被灌输西点的基本价值观,即正直诚实和尊敬他人的尊严。《学员荣誉准则》明确规定“学员不得撒谎、欺骗和行窃,也不得容忍他人有上述行为”。西点军校公关部主任詹姆斯·威利中校举例说,学员在撰写论文时,如果不在脚注中对一些被引用的观点和文字加以说明的话,一经查出,轻者要被严厉批评,重者则被勒令退学。至于尊敬他人,西点告诫每位学员,如果自己想得到别人的尊敬,就必须以同样的尊敬和尊严对待别人。由此可見,共和制在精神上是贵族制的,真正的贵族就是在美德上卓越的人,他们应当出任共和国的领袖。

9、在这种共和主义的平等中,仍然会有荣誉、财产和军人的荣耀,但绝不是通过皇帝的恩宠更不是通过个人的奴颜婢膝而获得的。那些最具有智慧、经验和美德的人,这种“由国家中最能干的少数人所组成”的贵族,对于共和国的稳定而言是至关重要的。统治者和人民常常处于矛盾和争战状态,由这些本性贵族组成元老院或参议院,是共和政府成功的关键。[11]宪法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选举那些最睿智、最能干和最诚实的公民担任公职。因此,托克维尔诙谐地指出:“值得害怕的倒不是大人物的缺乏道德,而是缺乏道德使得他们成了大人物。”[12]

10、政治学是一门神圣的科学,政治家是神圣的呼召,要鼓励更多优秀的人才献身政治事业中,不计较个人的得失,唯独以真理、美德和国家为念。桑多兹解释说:“美国的建国之父们竭力主张的就是:人对全地的治理显明人的政治性及其呼召,这种治理直接与财产及其神圣性联系在一起。”[13]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是整个世界的主,我们所蒙受的呼召乃是在这个世界上成为上帝百般恩赐的好管家,与耶稣基督一同“在地上执掌王权”。要在教会中普及圣经启示的最基本的政治学常识和法学常识,装备每个基督徒都能在政法领域中具备基本的判断和参与的能力。脱离政法领域,不强调上帝的主权和约法,不愿意积极地捍卫人权和法治,这样的教会就丧失了盐的味道和功用,只能受到上帝的咒诅,被人践踏在脚下。

11、中国人强调“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14]对于官员而言也当高薪养廉。但是,在真正的共和国中,绝不是高薪养廉,而是那些本身就有高尚的美德的人才能秉公执法。真正的政治家要有公共精神,崇尚的是高尚的荣誉,不贪钱,不贪权,甚至在有可能的情况下,连基本工资都奉献给公众。太高的薪水和收入是吸引那些争权夺利之徒追逐公职,甚至不惜动用警察和军队来维护个人既得的权益。因此,国家只能为公务员提供“中道的薪水”(modest salary),并且对于各种贪腐现象进行严格的防范和惩罚,从而杜绝那些试图升官发财的人对权力和职位的角逐。

12、当然,真正的美德并不是为公共利益完全牺牲自己,完全放弃自己的自由和权利。1782年杰斐逊甚至对门罗说,要求个人向国家让步,这种设想是荒谬的。“这会是奴役,不是《权利法案》所规定的不可侵犯的自由,是延续我们的政府已经改变了的方面。”杰斐逊说,“认为国家有权要求其成员永远为它服务,这种观念一旦建立”,自由将荡然无存。不管我们如何强调个人的美德,人在本性上仍然是自私自利的,任何国家和制度都无法改变人的本性,只能适用人的本性。正如亚当·斯密所强调的那样,市场经济本身“被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着”。虽然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利益,只要建立完全的自由和平等,个人为了最大程度地实现其个人利益就会最大程度地追求公共利益。[15] 米德强调,“自由市场才能够使得人类可能的最好秩序从人类欲望的混乱局面中产生出来。”[16]“毫无疑问的是,几个世纪以来无数以英语为母语的民众,如今已经将看不见的手‘视作是上帝的手在历史上做工,他将良善从邪恶里带出来,让秩序从混乱中产生,使人类进步摆脱贫穷。”[17]

13、没有基督教特别是清教徒神学所塑造的美德与民情,所谓的民主政府只能带来更大的混乱。因此,谈及南美洲,托克维尔不无遗憾地分析说:“这些居住占西半球二分之一美丽土地上的人民,好像一心要互相毁灭,毫无回心转意的趋势。筋疲力尽时,他们就暂时休战;之后不久,他们又要发疯。当我看到这种不是在受苦受难就是在犯罪作孽的情景时,不得不相信,专制对他们来说也许还是一种恩泽。”[18] 从托克维尔的语气来说,南美洲许多国家的民情更适合施行专制制度,这也许在政治上看起来不正确。但托克维尔直言不讳地说:“我绝不认为美国的法治可以应用于一切民主国家”,他也不认为“法制是美国获得成功的最主要原因”,“使全体美国人民能够维持民主制度的独特因素,是美国人特有的民情”。[19]托克维尔所推崇的“民情”指向“一个民族的整个道德和精神风貌”。[20]

14、从逻辑次序来看,宗教决定法律,法律决定道德,道德决定民情,民情决定制度。因此,托克维尔反复谈及宗教在民主国家中的作用,强调:“美国人用行动证明:他们认为要让民主具有德化的性质必须依靠宗教。美国人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正是所有民主国家都应该理解的真理。”[21]“我没有一刻怀疑,美国的民情表现出的极端严肃性,首先源于宗教信仰。”[22]可惜,今天大多数版本的基督教不再教导上帝的律法,这样的基督教当然不再是托克维尔所说的“共和的宗教”,因为这样的宗教既无法决定道德、民情,更无法影响制度,只能是自欺欺人、自娱自乐了!




[1] 伍德,《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1776-1787》,34页。 [2]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1页。 [3] 伍德,《马六甲合众国的缔造:1776-1787》,90页。 [4] 伍德,《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1776-1787》,59-60页。 [5] 伍德,《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1776-17878》,65页。 [6] 伍德,《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1776-1787》,66-67页。 [7] 伍德,《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1776-1787》,67页。 [8] 《联邦党人文集》,五十一篇,348页。 [9] 伍德,《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1776-1787》,69页。 [10]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第一部分第二章,32页。 [11] 伍德,《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1776-1787》,198-204页。 [12]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第二部分第五章,154页。 [13] Sandoz, Giving Me Liberty, p. 14. [14] 《管子·牧民》。 [15] 参考亚当·斯密,《国富论》,富强译(北京:群言出版社,2015年);《道德情操论》,邱益群译(台北:德威国际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15年)。 [16] 米德,《上帝与黄金:英国、美国与现代世界的形成》,402页。 [17] 米德,《上帝与黄金:英国、美国与现代世界的形成》,403页。 [18]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第二部分第五章,157页。 [19]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第二部分第九章,215-216页。 [20]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第二部分第九章,215-216页。 [21]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下卷第二部分第十五章,416页。 [22]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第二部分第九章,2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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