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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第一關鍵詞是“秩序”------拉塞爾·柯克:《美國秩序的根基》


作者:余杰


“秩序”一詞意味著一種系統的和諧機制——不管是指向個人品格還是共同體。而且“秩序”的內涵也包括在共同體中履行特定的義務和享有特定的權利,因此才有了“公民社會秩序”的說法。

拉塞爾·柯克





“高格調的秩序”是自由和正義的藏身之處


美國的第一關鍵詞是什麼?或者換一種提問方式,一提起美國,你首先想起的是哪一個政治和社會概念?有人說是民主,美國是世界上最強大的民主國家,托克維爾當年就寫過一本名為《民主在美國》的著述,似乎唯有美國配得上民主這個崇高的字眼,民主若在其他任何國家都不會像在美國這樣水乳交融。也有人說是自由,自從獨立時期派翠克·亨利呼出“不自由,毋寧死”的口號,“自由”就成了美國的靈魂,縱觀美國歷史上的國會辯論、總統演說、法院判例、外交宣言、各種社會運動和改革的主張、乃至反政府的民兵組織的網頁,“自由”一詞無處不在。美國政治學家埃里克·方納(Eric Foner)在《美國自由的故事》一書中,從政治自由、公民自由、選擇自由和經濟自由四個方面定義了自由之於美國的重要性。

但是,在被譽為“美國保守主義之父”的政治哲學家拉塞爾·柯克看來,比民主和自由更重要的、美國的第一關鍵詞乃是“秩序”。他認為,秩序是靈魂的第一需要。除非我們認可某些約束自身的秩序原則,否則便不可能愛我們當愛之物。秩序是共同體的第一需要。除非我們認可借以實現正義的某些秩序原則,否則便不可能與他人和諧相處。靈魂的“內在秩序”和社會的“外在秩序”是緊密相連的,柯克警告說:“如果美國人缺乏很好的個人道德秩序,法治便不可能在美國佔主導地位。如果缺乏有序的政治模式,美國人的個人品德便會墮落到毀滅性的自我中心之中。”他似乎預見到了下一個世紀各種試圖顛覆美國秩序的左派意識形態還會沉渣泛起——在面對來勢洶洶、燒殺搶掠的「黑命貴」運動的時候,川普總統毫不畏懼地宣稱,美國是法律與秩序之國,法律與秩序不容踐踏。

柯克應用法國思想家西蒙·娜薇依的名言“秩序是人類的第一需要”,進而提出“高格調的秩序”的概念。秩序有很多種,獨裁者和獨裁政權也喜歡使用秩序這個美好的詞語來保障自己,比如,一九八八年九月十八日,緬甸一群軍頭成立軍政權,就取名為“國家恢復法律和秩序委員會”。而柯克所說的“高格調的秩序”,則是自由和正義的藏身之處,宣告著人的尊嚴,它認同切斯特頓(G. K. Chesterton)所謂的“過來人的民主”——即它既認可先人的判斷,也看重同時代人的意見。這種高格調的秩序所仰賴的基礎是人類幾千年的實踐經驗以及那些富於遠見和才智的前輩的判斷力,用聖經中的話來說就是「凡事總要規規矩矩照著次序行」。

人類社會最可怕的狀態不是極權主義而是無政府狀態。柯克談及一位從俄羅斯流亡到美國的學者向他講述的布爾什維克革命,那位流亡者通過那些恐怖事件逐步認識到秩序必然先於正義和自由。布爾什維克奪權後,此人逃到黑海邊上的敖德薩。當時,這座城市正處於無政府狀態。由年輕人組成的匪幫挾持了室內有軌電車,在市中心肆無忌憚地向行人開槍,就像獵殺鴿子一樣。居民的公寓隨時會被某一罪犯或瘋子入侵,他們僅僅為了一片麵包而殺人。在這種無政府狀態中,正義與自由只是美麗的詞彙。他痛定思痛地說:“我當時得到的教訓是,在我們享有正義和自由之前,我們必須要有秩序。我儘管非常痛恨獨裁者,那時卻認為極權政治再可怕,也比無序好。很多人可能會在極權制度中活下來,卻無人能在普遍的無序中倖存”。

誰會想到同樣的場景會在美國發生呢?二零二零年六月八日晚間,大批無政府主義者打着「黑人命貴」的旗號,佔領了西雅圖國會山區的警察局,並宣佈成立「國會山自治區」。在過去三週里,這一「自治區」內,犯罪案件激增,當地企業遭遇打砸搶,還釀出多起命案,甚至有十六歲的少年中槍身亡。原本放任甚至稱讚示威者的民主黨籍市長杜肯(Jenny Durkan)被迫宣佈示威者的「自治區」行動屬「非法集會」,警方可依法清場。西雅圖警察局長貝斯特指出:「那裡發生了多起案件,襲擊、強姦、搶劫和槍擊,這必須改變。我們要求示威者離開這一地區。」七月一日凌晨,僅用不到三十分鐘,無政府主義者們佔領的警察局和附近幾個街區,就恢復了法律和秩序,至少三十一名抵制清場的示威者被警方逮捕。

今日美國確實面臨著失去秩序的危險。此時此刻,美國民眾應當好好讀一讀柯克的名著《美國秩序的根基》。


基督教超越政治體系,卻又形塑政治體系


柯克認為,美國秩序的根基無疑是基督教,這顯然是會“冒犯”左派的“政治不正確”的說法。「黑命貴」運動不僅推倒了諸多歷史人物的塑像,從哥倫布到李將軍,甚至解放黑奴的林肯,而且還要推倒耶穌像——因為耶穌是白人、焚燒聖經——因為聖經歧視黑人。他們的做法跟中國共產黨如出一轍,他們分享的是同樣邪惡的意識形態。柯克寫作《美國秩序的根基》就是為了迎接這場屬靈的戰鬥,他堅信:“那些忽視秩序根基的人急需澆灌這些根基——尤其是在他們有了在無序的乾枯荒原遊蕩的經歷之後。”

對根基的認識決定美國和世界處於何種秩序之中。第一種秩序是伊斯蘭教的秩序,是由《可蘭經》規定的秩序;第二種秩序是中國式的儒家天下帝國與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結合的怪胎,是習近平講述的“中國故事”;第三種秩序是美國所堅守的清教徒的觀念秩序——但是它已經受到左派在內部的腐蝕,如果不加以呵護,它有可能被顛覆,而它的存亡決定著美國和人類的命運。

柯克從三個層面討論基督教或上帝是建構美國的那雙“看不見的手”。第一個層面是原初的基督教,主要是羅馬帝國時代的基督教,當時基督教與羅馬帝國的關係猶如今天基督教與美利堅合眾國的關係。第二個層面是宗教改革之後的新教,新教如何塑造了近代文明,尤其是清教徒改變了歐洲和英國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版圖,並乘坐五月花號及無數類似的船隻來到新大陸。第三個層面是美國的基督教,它具有鮮明的美國特色,即便是同一個教派,在新大陸也具備了不同的特質,美國也因為宗教寬容而形成生機勃勃的宗教市場,宗教市場又打造出某種超越宗派的獨一無二的“公民宗教”。

在羅馬帝國時代,初代教會和基督教為帝國帶來了一種全新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英國歷史學家吉朋雖然嚴厲批判成為帝國國教之後的教會以及中世紀的天主教會的腐敗和專橫,卻高度評價原創基督教的美德與信仰,他描述說:“他們過著嚴肅的遁世生活,習慣奉行廉正、淡泊、儉樸,以及一切平凡的家庭美德。由於大部分教徒都從事某種手藝和行業,有責任行使誠實和公平的交易方式,消除世人對他們外表的聖潔所產生的懷疑,也由於世人對他們的鄙視,鍛煉出謙虛、溫和以及忍耐的習性。他們愈是受到迫害,便愈是緊密的彼此團結在一起。他們之間相互關懷和毫無猜忌的信賴,使許多非基督徒都非常欽佩。”

柯克高度重視奧古斯丁在《上帝之城》中提出的政治哲學——除了聖經之外,它可以說是第二本影響美國最大的著述。柯克如此回答“我們該如何在這個世界上生活?”這個奧古斯丁式的問題:

我們堅韌忍耐,信靠上帝,並希望越過時間和死亡的限制抵達上帝之城。我們盡其可能地生活在共同體之中,與那些試圖依靠新的時代秩序自我治理的人聯合起來,努力幫助其他人抵禦試煉和誘惑。我們在此世的身份是朝聖者、客旅,明了眼下的疲憊和危險過後是永恆的歸宿。而且我們不會迷失在塵世生活之中:因為上帝的護理掌管一切。

當然,那些試圖從聖經中尋找對其喜好的政治模式表示肯定的證據的人往往會死亡:基督教沒有劃定任何特定的政治體系。教會曾和王國、獨裁政權、貴族政體、寡頭政體、共和國、民主政體,甚至二十世紀的某些極權政體共存。但柯克敏銳的指出:“一旦基督教信仰為某個民族普遍接受,那麼,任何政治安排都會受到基督教有關道德秩序的教義的影響。這一道德秩序會作用於政治秩序。基督教有關正義、仁愛、共同體和義務的觀念可能會在不急速改變政府架構的情況下轉化一個社會。個人的價值、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以及對所有世俗權威的限制——這些都將塑造美利堅共和國的基督教信念。”


柯克梳理了英美血脈,卻忽視了日內瓦和喀爾文


以四個城市及其象徵的觀念秩序來追溯美國秩序的源頭:耶路撒冷、雅典、羅馬和倫敦。其中,倫敦以及整個英國是其探討宗教改革運動的焦點。肇始於歐陸的宗教改革,傳播到英國之後發揚光大,不僅締造了大英帝國兩百年的強盛,而且英國本身也成為歐洲與北美的中轉站,北美新大陸的早期移民中,為數最多的群體就是講英文、信奉新教諸教派的盎格魯-撒克遜人。

柯克在討論英國的宗教改革時,花開兩朵,各表一枝:英格蘭選擇了一條中間道路,產生了作為英國國教的聖公會;蘇格蘭則在喀爾文的學生約翰·諾克斯的領導下展開了一場更徹底的“長老教會的圣約革命”,約翰·諾克斯與他的導師喀爾文一樣,將其峻急嚴厲的性情賦予了蘇格蘭的這場宗教乃至政治、經濟、文化的全方位的社會革命。而蘇格蘭模式及蘇格蘭人的品格對美國秩序之根基的影響極為顯著:早期的美國如同蘇格蘭長老會信徒那樣,具有獨立的判斷力,並很在意自己的權力。因信稱義的即預定論的教義常常讓他們成為敬畏上帝、目標堅定之人,這些人很適合耕耘教化一片新土地。而蘇格蘭長老會的圣約觀念,也構成了美國人的《獨立宣言》和美國憲法的重要的背景性因素。

柯克對英美之間的精神和信仰脈絡娓娓道來,這種關係不僅是歷史性的,更是現實性的,正如丘吉爾在“鐵幕演講”中所說,如果英國和美國所有“道義和物質的力量與信念”在“兄弟般的合作中”聯手,“將不僅為我們、為我們的時代,而且也將為所有人、為未來的世紀帶來廣闊的前程,這是明確無疑的”。但是,柯克的最大缺失在於,他忽視了日內瓦和喀爾文,在奠定美國秩序的根基的四個城市之外,還應當增加一座城市——日內瓦;在用整整一節的篇幅描述諾克斯在蘇格蘭的奮鬥的同時,至少還應當用同樣的篇幅來描寫喀爾文——然後再論述喀爾文的神學如何影響美國的憲制和政治哲學。

柯克在書中集中論述喀爾文的只有一兩頁的篇幅,這是完全不夠的。他指出,馬丁·路德給改革運動注入活力,約翰·喀爾文則將其體系化。他引述威爾(Whale)的說法,如果說路德屬於擁有宗教直覺的偉人之列——保羅、奧古斯丁的系列;那麼喀爾文就與教會的偉大博士和泰斗們同屬一體——德爾圖良、阿奎那的系列。他也曾認為,喀爾文的《基督教要義》對新教的貢獻,相當於阿奎那《神學大全》對天主教的貢獻。他偏偏未能對喀爾文神學如何打造清教徒的觀念秩序這個關鍵問題作出更為詳盡和深刻的論述。關於此一議題的論述,恐怕要參考小約翰·威特(John Witte, Jr.)的《宗教與美國憲政經驗》、伯爾曼的《信仰與秩序》以及約翰·艾茲摩爾的《美國憲法的基督教背景》等著述。喀爾文的的神學及在日內瓦的改革實踐,包括人性的完全墮落、信徒皆祭司、對聖經律法的強調、圣約神學、有限政府、地方教會治理等,都成為美國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美國歷史學家班克羅夫特才斷言,喀爾文才是“美國之父”。


如果傳統與秩序崩壞,社會主義的大洪水便如期而至


柯克論述美國秩序的第三個層面,是美國本土化的基督教。美國無須在舊大陸的面前自慚形穢,美國教會和美國紳士早已超越了歐洲和英國的前輩。

美國是第一個確立宗教自由、宗教寬容的原則並成功實踐過的國家,但建國初期的宗教自由和宗教寬容是有限度的——它僅僅是對新教各宗派的自由與寬容,在大部分地方甚至明確排斥天主教,更不用說無神論和其他宗教了。而美國憲法中國家不得設立國教的修正案,也被後世誤解為政教分離——其實,它只是指在聯邦層級不設立國教,因為在每個州(自治共和國)都以某一新教宗派為自己的國教或準國教,聯邦不可能選擇其一作為國教。在此美國特色之下,新教各個宗派百花齊放、激烈競爭,形成了比歐洲更有活力的“宗教市場”,在這種“宗教市場”的作用下,又產生了一種美國獨有的打上基督教烙印的“公民宗教”。柯克在此一部分梳理了過去常常被人們忽視的新教八大主流宗派之外的如貴格會等相對規模較小的宗派的基本教義,以及如何影響到美國的憲制和政治生活。

柯克本人當然是基督徒,但他對本身形成某種權力的教會保持一定距離。他指出,有形的教會並非聖徒的群體——它是這個世界的某種避難所,不過它也被玷污。同樣的道理,國家也是一種必要之惡。“出於愛上帝和我們自己生存的理由,我們應該選擇其中最不邪惡者。如果沒有了國家,在強力支配一切的情況下,文明便不可能存在。”也正如歷史學家波特霍夫所說:“美國社會史有力地說明,如果人們顛覆或拋棄內含於設計得很好的制度結構中的價值觀,並因此拆毀文化成就與精神平和的社會根基,他們將將自己置於極大的危險之中。”

柯克是保守主義者,他反對各種激進的意識形態:

我們這個時代有各種各樣的意識形態在反對這種高格調的秩序,就是那些常常靠暴力推廣的狂熱的政治信條。意識形態意味著臣服於政治規條,而那些規條不過是些抽象的觀念,並沒有歷史經驗作為依據。意識形態的口號簡單明了,它具有的吸引力一直在挑戰我們當今更富人性的社會秩序。美國現今的秩序並非立足於意識形態,它並非人為創製的產物,而是生長出來的。

在二十世紀的美國政治哲學家中,柯克是最深刻的洞見到美國失序的危機的一位。而在柯克之前一百年,政治哲學家奧利斯特斯·布朗森在《美利堅合眾國》中已經挺身為美國傳統和美國秩序而戰。一八四八年,當布朗森發表《合法性與革命》之際,馬克思的《共產黨宣言》幾乎同步誕生。幾個月後,布朗森就已經看到了馬克思主義的能量以及它要全面摧毀人類存在的舊秩序的信念。他在其作為“反革命的宣言書”的一系列著作中,語重心長地警告美國同胞:“上帝的意志是永恆和不變的正義,而民眾的意志並非如此。民眾可能而且實際上經常犯錯。我們對這兩種類似的說法都沒有信心:’民眾不可能犯錯’和‘國王不可能犯錯’。”他堅信,美利堅合眾國的天命是協調自由與法律:“美國的使命不只是實現自由,而更多地是實現真正的國家理想;在確保公眾的權威的同時,保障個人的只有——也即在保障民眾主權的同時不會陷入社會專制狀態,在保障個人自由的同時不會陷入無政府狀態。換言之,其使命是實現權威與自由、人的自然權利與社會的自然權利的融合。”擊潰「黑命貴」運動,擊潰主導「黑命貴」運動的、打著反法西斯旗號的社會主義者、馬克思主義者,除了法律、軍隊和警察,還需要最強有力的思想的力量。柯克的著作就是美國最可寶貴的思想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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