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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十八 共和国家—《美国:以基督教立国》第四部分

作者:王志勇牧师

连载自《美国:以基督教立国—清教徒神学与英美保守主义建国二十五大原则》



原则:美利坚合众国是一个共和制国家。


1、政治学的核心问题是政体或政制问题,也就是政治制度的问题。好的制度遏制罪人少做坏事,恶的制度使得义人难做好事。最好的制度就是共和国,能够成为共和国的公民是令人自豪的事!麦迪逊表示,“所谓共和,我指的是由代议制组成的政府。”[1]

2、“共和国”(res publica)的含义就是公共事务,或公共利益。共和政府的目标除了人民的福祉意外,别无其它。共和国(republic)的英文同义词就是共和国家(commonwealth),意指国家属于全体人民而不是一个人或少数人。公共利益就是人民的福祉。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方式是让人民的声音在政府里最大化,即通过选举的方式让那些真正代表共同利益的“人民代表”来管理国家。也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公共利益与当权者利益之间几乎从未间断的持续性的冲突。[2]

3、政制的问题首先是主权的问题,主权不仅指向至高无上的权力,并且指向一切权力的最终来源。唯独上帝享有至高无上的主权,唯独上帝是世上一切权力的本源,一切受造物都在上帝的主权和律法的管辖之下,这就是我们在本书中所强调的“神权制”(theocracy)。作为有限有罪有死之存有,不管是个体之人,还是群体之人,都不享有这种终极性、绝对性、独立性的主权。越是高举上帝的主权,个体的人权越是得到保障,政府的权力越是受到限制。越是高举人的权力,藐视上帝的主权,人的权力就会无限膨胀,就像吹气球一样,直到最终吹破。

4、不管人承认与否,全世界都是“神权制”——万有都在上帝的主权之下;全世界都是“神法制”(theonomy)——全世界都在上帝的律法的管辖之下。上帝最终必然按照他的主权和约法来审判一切人。当今很多基督徒不承认上帝的主权,不知道上帝的法则,只是沉浸在自我感觉良好的迷信之中,这是非常令人感到悲哀的。万有都在上帝的主权之下,也都在上帝的法则之下,这是两大不依赖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宇宙性、客观性、历史性的事实。在神权神法之下,上帝把有限的治理性的主权——治权——赐给了人。因此,政制的第一大问题是明确权力的来源和规则,第二大问题就是人如何行使上帝赐给的治权。政体的问题就是治权如何划分和运作的问题。

5、人间之治理无非分为三种:一个人的治理,少数人的治理和多数人的治理,这是自从亚里士多德以来西方政治哲学一贯的划分。如果统治者具有美德,自觉地降伏在上帝的主权和约法之下,相应的政体就会是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否则,君主制就会蜕变为独裁制,贵族制就会蜕变为寡头制,民主制就会蜕变为暴民统治。

6、统治者若是能够完全遵守上帝的律法,不管是君主制、贵族制还是民主制,都是好的政体。问题在于有史以来,人世间没有任何个人和群体完全遵守上帝的律法。因此,我们不可期望有完美的君主制、贵族制或民主制,我们只能退而求其次,寻求比较稳定的政体。这种比较稳定的政体就是混合型政体,这种政体吸收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的优势,避免独裁制、寡头制和暴民统治的危害,这就是共和政体,即共和制。共和制不仅仅是一种制度,更是一种精神,这种“共和主义的精神”所要根除的就是“对君主的盲目崇拜,对傲慢贵族的奴性”。[3]所有正直的人都当确信,除了共和政府以外,绝无更好的政府可言。

7、既然人民享有一定的主权,大多数人的统治是理所当然的,问题在于如何既能确保大多数人行事自己统治的权力,同时又避免民主制由全体人民共同议事表决在地理、规模和恶效率上带来的局限性。其突破性的方法就是代议制,由人民选举代表,由代表来参政议政决策。共和制的核心就是统治权直接或间接地来自人民的选举,并且统治权的行使都有明确的律法和任期的限制。

8、把行政权交付人民选举的一个人,这就体现了君主制的优势;把立法权交付人民选举的议会,这就体现了贵族制的优势;把审判权交付总统提名、议会批准的最高法院,就在行政权和立法权之间设立了连结和平衡,这人就是君主制和贵族制的结合。

9、今天大部分美国人和世界各国的人都认为美国是民主国家,其实美国首先不是民主制国家,民主制只是美国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则,美国是实行共和制的国家。因此,麦迪逊强调:“主张共和制,我们感到自豪快乐,我们充满热忱,赞美这种精神。”[4] 美国继承希腊、罗马和英国共和主义的精神,建立了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大规模的共和国,这是美国人民最伟大的成就,也是美国人民对全世界的伟大贡献。更加重要的是,这个共和国是以尊崇上帝的主权和约法为前提的,因此美国的座右铭始终是“我们信靠的是上帝”(In God We Trust)。

10、民主制所注重的是人数和运动,强调人民直接性的表达,倾向于破坏法治并损害私有财产。正如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中所强调的那样:“直接民主,从来就是骚乱和对抗的竞技场,个人安全和产权,从未得到保障,总体来说,直接民主制,都是短命的,而且死得暴烈。”[5]直接民主制的施行总是充满骚乱和纷争,无力确保个人的自由和财产,不仅充满暴力,也常常是迅速败亡。共和制强调人民通过选举的方式把治理公共事务的权柄授予有资质代表他们的人,强调尊重法治和保护私有财产。民主制必须受到君主制和贵族制的制衡,其核心就是确保个人自由和私有财产。凡是以“民主”之名大规模地破坏法治、侵犯私有财产之人,就已经走向暴民政治。

11、在民主政府中,法学家群体非常重要。托克维尔指出:“法学家的心灵深处隐藏着一部分贵族的性趣和本性。他们如同贵族一样,生性喜欢按部就班,并且热爱规范。他们也如同贵族一样,极为反感群众的行动,蔑视民治的政府。”[6] “关于法学家的身份,从利益和出身上来说,法学家属于人民;而另一方面,从习惯和爱好上来说,法学家却又属于贵族。法学家可以说是人民和贵族之间天然的锁链,是将人民和贵族套在一起的天然环节。”[7] 托克维尔认为,法学家在美国民主制度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平衡作用:“如果有人问我美国的贵族在哪里,我将毫不迟疑地脱口而出:贵族不在富人中,富人缺乏使他们团结在一起的共同纽带。美国的贵族阶层是那些从事律师职业和坐在法官席位上的人。越是深思在美国发生的一切,我们就越是确信法学界是能够平衡民主的最强大力量,甚至几乎是唯一有能力平衡民主的力量。在美国人民放任激情并忘形陶醉于理想时,会感到法学家施加给他们一种看不见的约束,使他们得以冷静和安定。法学家以其贵族习性秘而不宣地去对抗民主的本能,以其对古老事务的崇敬去对抗民主对新鲜事物的热爱,以其谨慎的观点去对抗民主的好大喜功,以其对规范的爱好去对抗民主对制度的轻视,以其处事沉着的习惯去对抗民主的急躁。”[8] 当然,法学界对付民主的最醒目的工具就是法院,并且美国的法官具有非凡的特征和崇高的地位:“法官都是法学家,他们除了喜欢在研究法律的过程中获取秩序和制度以外,还由于其职位具有终身性而酷爱安宁。法官的法学知识能够保证他们在同胞中出人头地。他们所享有的政治权力足以把他们推上高人一等的地位,并使他们养成特权阶层的习性。”[9]

12、共和制的关键是要面对政党的问题。麦迪逊在其所写的《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直接论及“代议制的共和制”,认为只有这种共和制“能适用于广土众民的国家”,同样也只有这种“广土众民的共和国”,才能“控制党派活动的猖獗”。在各种形式的政治制度中,都无法避免党派的问题。极端专制的国家都施行一党专政,消灭反对党;即使表面上有反对党的存在,也不过是发挥花瓶一样的装饰作用。即使如此,他们也无法避免党中有党、派中又派的现象,只不过他们对付党内不同派别的方式就是不断进行残酷的党内清洗,也就是所谓的“清党”、“反贪”等等,者一切举措的目的无非是消除党内的异己势力。麦迪逊对党派的界定就是:“所谓党派,据我理解,是一定数量的公民,不论在总体中占多数还是少数,受到某种共同激情、共同利益驱使,联合起来,采取行动,不顾其他公民利益,不顾整个社会的长远利益、总体利益。”[10]由此看来,麦迪逊对于党派的定义是消极的,但这并不意味着麦迪逊试图幼稚甚至虚伪、狂妄地消灭政党,他坦率地提出这样的问题:“赞成民众政府的人,一想到民众政府自然滋生党派的危险和罪恶,就不由得担心民众政府的性质和命运。若能做到既不违背他们的原则,又能开出一剂克服党派之争的良药,主张民众政府的人,自然会欣然接受。”[11]麦迪逊清楚地认识到:党派活动的潜在成因,植根于人的本性;我们到处看到党派活动,文明社会的不同环境,程度不同。[12]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宗教领域中,不同的教派是不可避免的;在公共领域中,不同的党派也是不可避免的。愚昧人质疑教派党派的存在,妄图完全消灭政党;智慧人却是从中作出抉择,择其善者而从之。

13、非常重要的是,麦迪逊已经认识到治疗党派政治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共和制。要去掉党派现象的病根,有两种方法,一是摧毁作为党派基础的公民权利,这是杀鸡取卵的方式,一旦限制公民结社组党的自由,整个社会就已经沦落为专制社会。因此,麦迪逊强调:“公民权利,是政治生活的基础;由于公民权利滋生党派,就扼杀公民权利,智者不为;空气是动物生活的基础,由于火可能造成危害,而空气助燃,就消灭空气,愚者之行。”[13]第二种方法就是使全体公民观点相同、激情相同、利益相同,这种方法更是愚不可及,无法施行。麦迪逊分析说:“只要人的理性,依然易于出错,只要人还有自由,施展理性,就会形成不同的观点。只要人的理性和自爱继续相连,人的观点和激情,就会循环往复相互影响;观点总是激情的依附对象。人的才智,千差万别,于是生出产权,构成无法逾越的障碍,永不可能实现人人利益均等。保护人的天然才智,是政府的第一要务。保护人们获取产权的千差万别、无法拉平的智慧才智,随即产生不同程度和不同种类的产权占有;各有区别的产权所有者,感情、观念,都会受到差异的影响,由此,产生社会分化,分成不同的利益和党派。”[14] 在这两种消极性的办法之外,就是积极的共和制的做法,即通过代议制使政党在选举中通过获得多数票的方式进行统治。麦迪孙强调,这种代议制不仅能够确保公共利益和各种私人利益,又能制止党派政治的危险,同时又能确保民众政府的精神和形式:“这是一种伟大的必备机制,只有通过这个机制,才能把这种政府形式,从长期承受的骂名中解救出来,变成值得享受荣名,值得推荐给人类采纳的形式。”[15]美国宪政的成功之处就是把代议制和党派政治结合起来,使得共和制从此成为一种比较稳定的使公民权利、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都能得到保障的制度。

14、政党是不可避免的,在自由社会中多党政治是不可避免的。在多党政治的竞争中逐渐必然出现两党政治,就是多党中观点对立的两党成为权力斗争中主要的博弈者。在美国宪法制定的过程中,就有联邦主义者和州权主义者,前者注重国家的统一和联邦政府的效率,后者注重各州的州权和独立。这种政党政治在杰斐逊第二期担任总统时已经非常明显。杰弗逊在观察英国政党政治时诙谐地评论说:“行政部门的窠巢太小,不能容他们同时进去,因此竞争将是永恒的,一个必须将另一个挤出去。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们分了两派:局内的和出局的。”[16]在美国,两党政治的出现是与宪法解释直接相关的。对于1789年宪法,保守派主张“严格解释”(strict construction),自由派主张“宽泛解释”(loose construction),两派共同的底线就是“宪法国家主义者”(constitutional nationalists)。虽然两党都主张“回到宪法”,“捍卫宪法”,但在具体的问题上两者的解释往往是截然不同的。党有党派,学有学派,宗有宗派,这是公共生活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关键是不要试图消灭政治上的党派、学术上的学派和宗教上的宗派,而是由此激发自己的思考,按照双方共同遵守的规则进行游戏,这种政党政治就是政治上的博弈。

15、更重要的是,我们不可随意把不同意见者视为敌人,而是以“忠诚的反对者”(the loyal opposition)的身份来看待政治上的对手。学会充分尊重少数派的权利,使他们由充分的发言和辩论的机会,真诚地尊重少数派与多数派之间立场上的不同甚至分化或分裂,乃是两党政治中最重要的艺术。在基督教宪政中,泰勒指出,“少数派的代言人在辩论中像多数派的代言人一样享有自由发言的权利。最终才是投票;但是,最终投票结果如何,并不是基督教宪政主义真正核心之所在。作为基督徒,我们认为辩论本身比分裂更重要。因为正是在辩论之中,各种意见才得以形成并得到交流,辩论使得不同立场的代表都能够用自己的强项来说服对方;辩论使得不断的调整和妥协成为可能。在这种过程中,少数派也不是始终觉得自己是少数派,而是基于同样的条件一同参与决策的进程。”[17]

16、对党派的积极看法来自英国人柏克在政治哲学上的突破,张伟称柏克在《论当前不满原因之根源》中提出的“政党论”具有政治思想史上的“突破意义”。[18]柏克强调:“党派的分化,总体而言无论好坏,是自由政府所不可避免的。我相信,这一真理,虽稍有争议,但已经由所有时代的普遍经验确立。”[19] 在其《论当前不满原因之根源》一文中针对当时英国王室对王权的滥用,柏克认为反对派必须组建坚固团结的政治连合,即政党,才能发挥监督与制衡的作用:“由连合,人们相互之间才可以便捷地示警,起而抵御罪恶的阴谋。有群策,故能看穿它;有群力,方能抵抗它。而散兵游勇,不齐心,无秩序,少原则,则相互间的示警,就不可指待了,既无以集众策,也无以抗暴政。人与人之间,互不知对方的原则,未见识过各自的才具,不曾戮力于事,故而通其性,达其情;相互间无信任无友谊,无共同利益;要这样的一些人,欲其履行公共的职责而步调一致百折不挠有绩有效,我知其必不可也。在联合中,即便最低微的人,也因依附整体的力量而有价值,有用益;但脱离了联合,则纵有雄才大略,也是万难服务于公众的。一个人,倘非基于虚荣,自发而狂妄,是不会自诩为擎天之独柱的,或以为一支孤军,东一枪西一棒的,即足以击溃狡诈的阴谋和有野心的公民结成的妖党。坏人植党,好人就必须联合;否则的话,他们把会逐一落马,在一场不光彩的战斗中,成为无人可怜的牺牲品。”[20]

17、正如任何罪人的联合都有一定的问题一样,政党政治也会因为党派利益而影响公共利益,但这并不是政党政治的本质,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的。因此,柏克指出:“我承认,在政治结盟中,人们经常染上派别和党同伐异的作风;公义之心,常沉沦于党派的小利益。但是想尽职守,是不能不占据要地的,我们该做的是远离这要地的邪害,而不是弃逃……政治的联合也是如此;对于克尽公共的职守来说,它是必不可少的,至于它容易堕落为乱国的朋党,却只是偶然事不经有的。社会固然由家庭构成,但自由的社会,也是由党派构成的,就好比我们天然的情感和血缘必有其害处即容易使人成为坏公民那样,党派的纽带,也容易削弱我们对国家的忠诚。……在最伟大的联合中,最有爱国心者是每每提倡并推进这样联合的。政见相同,这一句话在他们那里是友谊和亲附的主要理由;至于在此之外,还另有什么办法能形成更牢固更可爱更尊严和更有德的习惯,则非我所知。”[21] 柏克甚至强调,英国的辉格党相信:“获得权利的唯一恰当的途径,是通过患难中结成的友谊和时危节见的忠诚。”[22]

18、真正的政党不是乱党、朋党,乱党乃是以推翻国家政权为目的,朋党乃是以结党营私为目的。柏克指出:“人们结为政党,是为了依据它们共同认可的某一原则,同心协力,以推进国家的利益。……凡正当的党派都应公开的声明,自己的首要目的,就是采用每一正当的手段,把政见同于自己的人推至要路之津,使之得以动用国家的全部权力和权威,把他们的共同纲领付诸实行。”[23]柏克在此毫不讳言,政党就是要运用一切正当的手段权位,然后实施自己的政治主张,这样的“争权夺利”乃是正常的,也是正当的。任何国家中都会存在一定的利益集团或帮派,可怕的不是此类帮派的存在,可怕的是此类帮派得不到一定的制衡。因此,柏克强调:“除非活跃于公共舞台上的人,牢固地联合起来,并得到全体人民真心而一致的支持,则我们是不可能战胜这一帮派的。”[24]共和制的设计和稳定不是基于人性的改善,而是在现有的人性的基础上以野心抗衡野心,以政党制约政党。

19、在政党成员和政党的关系上,柏克强调既要自愿结盟,也要在结盟之后彼此忠诚,服从安排,协调行动:“建党的一般原则,在应用的时候,成员们必须要一致赞同,假如他不同意建党的原则,当初就该选择另一党,即更投合他的政见者。假如拿不准问题的性质,或问题不是很重要,那么作为个人就应当克制,应该偏袒他慎重选作朋友的人,这样的话,他会每每默从大家的观点。你往东我往西的事,自然就少;只要不破坏和谐,不搅扰本党的安排,就可以爱怎样就怎样。所有这些,是过去最步调一致最牢不可破的联合所要求的特征。”[25] 正是因为这种忠诚,现代意义上的宪政得以成立,相对成熟的现代“政党政治”、“政党政府”开始出现,这种政党政治具有三大要素:政党的目标就是通过公平竞选的形式取得执政权;政党是由具有共同的和政党的成员组成;政党在议会内外都有一定的组织形式。[26]

20、现代民主政治必然是政党政治。儘管喬治·華盛頓厭惡政黨政治,但他已然看到,在其卸任之後,美國的兩黨政治漸漸形成。根据诺曼的总结,柏克对政党政治作出了六个方面的肯定。第一,最重要的是,政党为政治带来了稳定。具有共同政治立场的人组成政党,政党则致力于通过选举而夺取权力。即使在选举失败丧失或没有取得执政权的时候,政党也不会解体,继续为自己所信奉的政治原则奋斗,等待下一次的选举。因此,政党政治使得执政权能够合理而和平地从一个政党转移到另一个政党,同时也在制度上纠正了个人执政的私人化、专断性与反复无常。

第二,政党带来了政治公开性以及对国家利益的聚焦。政党政治会同选举制度,使得政党和候选人不得不参与公开的演讲和辩论,他们的政治原则和政策诉求不可能保持秘密状态,这些原则和政策必须以国家整体利益为考量,否则他们的偏颇和自私就会大败于天下,无所遁形。

第三,政党对政府构成调和与控制。政党竞争获取来自人民的直接的支持,从而人民的参与直接影响到哪一个政党能够得到或延续其执政权,政党的执政直接受到人民的检验。

第四,政党消除了日常政治中对大政治家的需求。政党不需要特别伟大的政治家,任何具有普通品德和能力的人都能在政府中扮演重要角色。即使最微不足道的人,通过政党的整体性功用,也能发挥极大的作用。同时,政党使得政治家们更有德性,因为他们是围绕若干共享的公共原则而联合起来的,绝不是单单基于私人或派系利益。

第五,政党为政治家提供有价值集合与检验性基础。政党根植于个人友谊、共享价值与社会互动,那些孤僻、自私之人无法靠阴谋诡计赢得政党大多数成员的认同,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真正关注他人利益的人才能赢得众人的信任,出任政府的公职。

第六,政党的存在虽然有其自身的利益,但应当最大程度地追求国家整体的利益。真正赢得人民信任的人所代表的首先不是政党的利益,甚至也不是特定选区选民的利益,而是人民与社会整体的利益,政治家必须具有的就是公正无私的意见、成熟的判断和开明的良知,这种美德是不能为政党或选区利益而牺牲的。当然,政党必须强大并由足够的纪律确保政府负责任,内部也不可过分派系化以致于丧失对公共利益的关切并损害议会的审议功能。[27]

21、所谓的“民主社会主义”(democratic socialism)乃是最大的骗局。不管是德国的纳粹主义,还是苏联、中国、柬埔寨等地的共产主义运动,都堂而皇之地打着“人民”和“民主”的旗号,粗暴地践踏个人权利,废弃私有财产和市场经济,最终导致的则是大饥荒、大屠杀、集中营。这种“通向奴役之路”为人类所带来的就是极其丑恶、凶残的“国家奴隶制”,使得个人变成了国家政权和计划经济的奴隶,这是二十世纪全人类都当学习到的沉重的功课。不管“民主制”以什么形式出现,没有多党制度和自由竞选,都是统治者无耻地动用财力和武力进行的大规模的政治表演。




[1] 《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62页。 [2] 伍德,《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1776-1787》,55-56页。 [3] 伍德,《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1776-1787》,4页。 [4] 《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64页。 [5] 《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61页。 [6]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第二部分第八章,184页。 [7]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第二部分第八章,186页。 [8]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第二部分第八章,187页。 [9]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第二部分第八章,188页。 [10] 《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58页。 [11] 《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57页。 [12] 《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59页。 [13] 《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58页。 [14] 《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59页。 [15] 《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61页。 [16] 诺克,《我们的敌人:国家》,141页。 [17] Taylor, The Christian Philosophy, p. 509. [18] 张伟,《埃德蒙·柏克与英国宪政的转型》,81页。 [19] 转引自张伟,《埃德蒙·柏克与英国宪政转型》,72页。 [20] 柏克,“论当前不满原因之根源,”见柏克《美洲三书》,292页。 [21] 柏克,“论当前不满原因之根源,”见柏克《美洲三书》,293-294页。 [22] 柏克,“论当前不满原因之根源,”见柏克《美洲三书》,295页。 [23] 柏克,“论当前不满原因之根源,”见柏克《美洲三书》,297页。 [24] 柏克,“论当前不满原因之根源,”见柏克《美洲三书》,302页。 [25] 柏克,“论当前不满原因之根源,”见柏克《美洲三书》,2999-300页。 [26] 参考张伟,《埃德蒙·柏克于英国宪政的转型》,87-88页。 [27] 诺曼,《埃德蒙·柏克:现代保守政治之父》,253-2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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